何謂「保險利益」?男女朋友可否互為被保險人? - 台灣法律網-劉孟錦律師事務所
2024-11-10 21:19所以,債權人對債務人有保險利益存在,得以債務人的生命或身體為保險標的,而與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契約。 此項保險利益,除債務人所欠之本金外,尚包括利息及保險費,但不得超過要保人所可能遭受的 損害 ,超過的部份即無保險利益。
債務人: 債權人得以債務人為被保險人投保;惟債務人不得以債權人為被保險人投保,因債權人死亡對於債務人不具任何損失。 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: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,與本人有管理上經濟利害關係者,有保險利益。
【保險法律問題】債權人怕債務人死了,無法還債幫他保人壽險,可以嗎? - 台灣法律網-劉孟錦律師事務所
又要保人或被保險人,對於保險標的物無保險利益者,保險契約失其效力;而要保人對於債務人之生命或身體,有保險利益。 從而,債權人怕債務人死了,無法還債,而經債務人同意,為其保人壽保險契約,並約定保險金額,當然可以。
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裁定:債權人「可」針對債務人之保單申請強制執行 | 安永台灣
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裁定:債權人「可」針對債務人之保單申請強制執行. 壽險保單是否可視為債務人之財產而得為法院強制執行之標的,在111年度12月9日甫出爐之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中,為多年來屢生爭議而未有定論之議題指出一條 ...
【保險法律問題】什麼是保險利益?有那些情形有保險利益,契約不失其效力? - 台灣法律網-劉孟錦律師事務所
(三)債務人。 (四)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」、「凡基於有效契約而生之利益,亦得為保險利益」。 另所謂保險利益即指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之發生而受有 損害 而言(最高法院95年09月21日95年度台上字第2100號、95年06月29日95年度台上字第1361號民事判決 ...
PDF 要保人對於財產上之現有利益, 或因財產上之現有利益而生之期 待利益,有保險利益。
第 16 條 (人身保險之保險利益) 要保人對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 體,有保險利益: 一、本人或其家屬。 二、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 人。 三、債務人。 四、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 人。 相關法規 (要保人)保3;(生命或身體)保
本法所稱要保人,指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,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契約,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。 ... 要保人破產時,保險契約仍為破產債權人之利益而存在,但破產管理人或保險人得於破產宣告三個月內終止契約。 ... 以債務人之不履行債務為保險事故 ...
什麼是保險?保險人、要保人、被保險人、受益人有什麼不同?(下)|法律百科 Legispedia
保險法第17條:「要保人或被保險人,對於保險標的物無保險利益者,保險契約失其效力。」 保險法第16條:「要保人對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,有保險利益。 一、本人或其家屬。 二、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。 三、債務人。 四、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 ...
除此之外,根據權利義務相對原則,相對債權者的另一方為債務,且債權只會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發生效力。 釐清債權人及債務人間的相對關係 債權及債務是相對且同時存在的,擁有債權的人為債權人,負有債務的人為債務人,而法律上的債權債務關係 ...
第 1 條. 本法所稱保險,謂當事人約定,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,他方對於因不可 預料,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,負擔賠償財物之行為。. 根據前項所訂之契約,稱為保險契約。. 第 2 條. 本法所稱保險人,指經營保險事業之各種組織,在保險契約成立時 ...
債權人可否請法院調查債務人的「保險投保資訊」? :: 李郁霆律師&蔡如媚律師
而債務人有保險投保資料,也是須由債權人查報,例如向執行法院釋明債務人在某保險公司有保險,法院才會對保險公司核發執行命令。 如果債權人什麼資訊都沒有,卻要求執行法院地毯式向各險保公司函查、或要求法院發文給保險公會命其查報等,法院是不 ...
男女朋友間,可否幫對方投保人身保險? :: 李郁霆律師&蔡如媚律師
要保人何時對保險人有保險利益? 保險法第16條規定:「要保人對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,有保險利益。一、本人或其家屬。二、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。三、債務人。四、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。」 男女朋友之間有無保險利益?
中廣 i GO531-2013/08/08專訪(二):債權人可以當受益人嗎? - 保險雲世代
2013年8月08日12點播出,第二段. 廣播主持人 中國廣播公司 iGO 531. 主持人:葉淑芬. 來賓:阿德. 來賓:Well. 來賓:Dave. 主持人:我是葉淑芬,商業保險聰明消費,我們今天請到三位貴賓,一位是保險雲世代的總經理Well先生,另外一位是保險雲世代的總編Dave,他叫 ...
人身保險核保實務處理準則及職業道德規範-法條內容 §3-保險相關法規查詢系統
法規名稱:. 人身保險核保實務處理準則及職業道德規範. 公布日期:. 民國 95 年 07 月 27 日. 參、核保實務作業準則 一、保險利益之審核 1.保險利益的存在與否是攸關保險契約是否成立的基本要件。. 2.就人身保險而言,保險利益係指要保人對於被保險人之生命或 ...
保險利益:基本規定,適應對象,必要條件,適用範圍,時間限制,保險原則,財產保險,人_中文百科全書
規定 保險利益原則 的意義在於遏制賭博行為的發生,防止道德風險的發生。. 原《保險法》第12條規定:"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。. 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,保險契約無效。. "此條未考慮被保險人這一重要主體與保險利益的關係,也 ...
保險利益原則:保險利益,含義,具體構成,重要性,作用與意義,構成要件,適用範圍,滅_中文百科全書
保險利益是保險契約有效成立的要件,保險契約有效必須建立在 投保人 對 保險標的 具有保險利益的基礎上,具體構成需滿足三個要件:. (1) 可保利益 必須是合法利益。. 在英國一般稱為"被保險人與保險標的物之間的關係是法律所承認的。. "保險利益作為 ...
債權與保險契約及保險利益. 作者. 汪信君. 中文摘要. "甲如以債務人乙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保險契約時,除符合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三款對於債務人乙具有「保險利益」外,並同時應依保險法第一五條第一項得被保險人之書面同意。. 惟在此情形下,兩者間之身分關係乃 ...
二、 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壽險契約金 錢債權,未具體表明執行標的債 權,並聲請法院調查債務人有關 壽險契約之保險人名稱、保險種 類或名稱等事項,即屬應執行之 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 不明,應由債務人之住、居所所在 地之法院管轄。
債權是什麼?債權債務關係是什麼?請求債權可以走哪些法律途徑? - 擺渡律師-債務諮詢平台
補充說明,並不是所有當事人之間的關係都是一方單純是債權人,另一方單純是債務人;以買賣契約為例,雙方就會同時是債權人跟債務人,買方就需要給付的金錢是債務人,但就可以取得的物品就是債權人;賣方則是反之。 三、債權債務關係發生的原因?
保險利益乃「要保人」與「保險標的」間之「利害關係」,此項利害關係,可分: ... 6.債務人傷病或死亡,影響債權人「履行利益」之實現,故要保人(債權人)對債務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除利益。唯此項規定,多適用於債之履行有賴債務人「親條」為之者 ...
保險人是指經營保險事業的各種組織,在保險契約成立時,具有向要保人收取保險費的權利,當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時,有給付保險金的義務。. 一般指保險公司。. 保險利益 (Insurance Interest) 保險利益又稱「可保權益」,是指要保人對於被保險人的生命或身體 ...
何謂保險人、要保人、被保險人及受益人?-中華民國全民扶助協會
而保險利益又可以分為財產保險利益和人身保險利益兩部分,分別規定在保險法第14條到第16條。其中人身保險部分,要保人對於本人或其家屬;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;債務人;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,等四種關係之人的生命或身體,有保險利益。
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:特點,產生依據,四種情況,具體認定,時間限制,_中文百科全書
但從《保險法》第53條的規定來看,應認為債權人對債務人的生命無保險利益,除非債務人同意。 我們認為,在目前我國法制化程度不高,商業信用和個人信用體系尚未建立,債權人利益屢受損害的情況下,更應注重保護債權人的利益,應明確規定債權人對 ...
債權人可幫債務人買保險嗎?有債權憑證下 - My83 保險網
可以的,債權人可以幫債務人投保,但需要債務人同意並約定金額,否則契約無效。. "保險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一項規定,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,必需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,並約定保險金額,其保險契約始為有效。. 2017-03-27 08:09. 讚 2.